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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林总常青州遇袭下(第1页)

对面这个不像人的生物知道林甫文和张魏的名字,他们可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不过不让敌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就死,似乎不是他的风格。

“马科斯·夏瑞克,你们不用记住这个名字,因为死人不用记得什么!”

对方的语气不但冰冷还流露出深深的不屑。

这再正常不过了,毕竟马科斯·夏瑞克男爵可是一个实力恐怖到让人惊悚的存在。

很多曾经听到过他那句“因为死人不用记得什么”的人,最后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句话就像是一句诅咒一般,凡是听到过它的人,似乎都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

人们对马科斯·夏瑞克男爵充满了恐惧和敬畏,不敢轻易挑战他的威严。而这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语,则成为了他恐怖统治的象征之一。

他对自己的实力十分自信,认为这一次对上两个S级通缉犯也是如此。

何况他仅仅一击就已经把张魏打趴下了。

马科斯·夏瑞克男爵暗自想着:24亿天师币的通缉犯和47亿天师币的通缉犯实力差距很大啊!

他在想着这件事的同时也已经对林甫文出手,不过仅仅是使用一双手的指甲间发出的攻击和尖锐的声音。

这是他通过学习音相功法掌握的第一个相变,后来只要和敌人交手,他必然用出这招。

这可不是因为他善,不是因为他man,不是因为他心存杂念,不是因为他不够努力,不是因为他没有晒足一百八十天,

不是因为他……

那是因为马科斯·夏瑞克男爵把这当成了个纪念,这招对林甫文不好使,林甫文手中一杆长枪使出雷影枪法,完全不惧马科斯这种相变。

马科斯男爵自然不会再使用普通的相变攻击林甫文,不过马科斯男爵似乎不习惯使用武器。

面对林甫文的雷影枪法,他轻松躲闪,抓住机会伸爪攻击,他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牙齿貌似才是他真正的武器。

这多少有点像短兵器了,和林甫文的长枪比貌似没有太大优势,马科斯使用尖牙利爪作为武器只有近身才能发挥威力而林甫文的长枪完全可以远距离打击。

马科斯男爵当然知道他的尖牙利爪的缺点,他的尖牙利爪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尖牙利爪而是可以伸缩的锐器。

林甫文有雷影枪法,马科斯的尖牙利爪也有爪法和牙法,两个人这样一来就打的有来有回难以分出胜负。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两个人在常青州的医院附近打起来的,现在已经离开了医院在常青州的某某乡镇。

有不少围观的吃瓜群众,肯定已经有人联系了常青州的维持秩序的人,如果让维持秩序的人赶到了,这样一来悬赏金就不一定能拿到了。

现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想法几乎达成了一致,既然相变攻击,枪法之类的无法一决生死,那么就应该考虑考虑使用圣术了或者祭出杀招了。

马科斯·夏瑞克男爵的圣术和他目前的状态有关,他本人其实长得根本不是秃头长脸尖牙利爪猩红双眼,相反他本人一头金发,长相也不算丑。

至于为什么以现在的状态示人,那是因为修炼的超能之力,马科斯男爵身后冒出一个猩红色的形状酷似血滴的巨大相阵,林甫文身前则冒出一个天蓝色的相阵。

这二人就开始了圣术对拼,马科斯男爵掌握的是血裔圣术,他一抬手就是一招:血凝术!

再回首我心依旧  你别黑化了,我害怕(重生1v1)  家族修仙:从仙猫谷到九大神域  听说我死后成了反派白月光  玄幻:我靠焚尸成圣  热狗与黑胶(姐狗1v1)  拥有金手指后她开始为所欲为(nph)  序列:吃神者  崩坏,我创造的骑士故事  为了救回爱人,她竟横扫天下  横断虚空  断绝关系后,我掠夺假少爷的天赋  六十年代之我是主角的恶毒大嫂  都市修仙:我穿越到了五千年后  四合院:穿成易中海的亲儿子  权欲风暴  女儿国女王转世了  总裁夫人想跑路  末世公主的亡命日常  愿有岁月可回首,愿能与你共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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