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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予骄中午才从书房里出来,吃了碗厨房焖的咸肉菜饭,脸还是有点红扑扑,别扭地不抬头看手边的男人。单凛瞧瞧他的神色,把酥鱼夹到他碟子里:“再吃点。”盛予骄忽然想到,他好像一直都很少自己伸过筷子,都是单凛直接给他夹过来。可是他每天嘴巴没怎么停过,正餐总是吃不下多少,摇摇头拒绝了这块色香味俱全的酥鱼,瞥了眼单以慈,可她又没办法吃这种肉。“老程的儿子从国外回来了,明晚他们一家过来吃个便饭。”单凛的手臂搭上他身后的椅子靠背,又说:“你要是怕不自在,我就单独带他们出去吃。”“哪个老程?”盛予骄发出疑问。“程云霆,我的发小之一。”这样说,他可就想起来了。当年的单凛、程云霆跟孙鹤,可是国际一高并称的风云人物。“程叔叔程叔叔!”单以慈举起勺子晃了晃,瞧着挺高兴,盛予骄忍不住问道:“你程叔叔以往经常来家里吗?”“对啊,还有晶晶叔叔,会给小慈带好大好大的积木!”单以慈用手臂演示了有多大。听他们的老大哥单凛现在讲,三人的人生轨迹却各不相同,除了单凛,程云霆也选择从政,在教育体系劳命多年,而孙鹤环球乱跑搞艺术,已经和两人没什么联系。既然有先例,他不好驳了单凛的面子。“客人直接来家里就好,有什么不自在的。”他回答。单凛松了口气:“我可真是太幸运了。”听了他没由来的一句话,盛予骄不由得抬眼。“有这么识大体的老婆。”单凛盯着他看,盛予骄对上那个眼神,愣了一下,慌张地撇开头起身:“我吃好了!”他落荒而逃。不是因为别的,他现在实在无法与单凛共处,哪怕有孩子在场也不行,两人距离一旦缩小,他都怀疑下一秒男人会亲上来。也忒可怕了,这种感觉。他不是没早恋过,但不管在一高,或者出国之后,他跟那些Omega也没开拓到这个地步,顶多牵牵手亲亲脸,还是他主动。不过也很奇怪,他每一段算不上恋爱的恋爱,都会短暂地无疾而终。久而久之,他甚至觉得是自己有问题。不可能啊,他这么好一个高富帅,那些小O怎么不知道珍惜呢。这下好了吧,被该死的Enigma趁虚而入了。第二天,快到中午那段时间,盛予骄喂完兔子,坐在外头晒太阳,不远处的几个佣人正在给缸里的太岁换水。过一阵,手机铃声就响了。按理来说,没什么人会给他打电话,又不知道单凛在哪里买到的手机,平时连骚扰信息都没有。“喂?”“是我。”果不其然,是单凛的声音。盛予骄没说话,对面便自顾自地轻笑一声:“没见过的号码也敢接?”“有什么敢不敢的,我是接电话,又不是拆炸弹。”“嗯,”单凛好似笑意更甚,但戛然而止,“中午我不回来吃饭了,你自己在家乖一点,想吃什么跟厨房说。”“厨房早就开始做饭了。”盛予骄握着手机,打开免提扔到石桌上,扭头张望一眼远处的烟囱。“那就列列晚上想吃什么。”“你没时间回家吃饭,反而有时间跟我打电话闲聊?这地方好偏,外卖都送不进来。”他已经好久没有跟人打过电话,又把通话调成听筒放在耳边,多聊了几句。“家里的饭不合胃口?”“家花哪有野花香?”闻言,单凛在那边顿了一下,等到盛予骄再次开口:“我想吃柿子。”“买。”男人回答得很干脆,盛予骄也很干脆地抬手挂断电话。看到结束的通话页面,他微微怔愣。完蛋。他怎么被宠成这个鬼样子了。到了晚上,没见单凛和程家的影子,单竟遥反倒先来了。盛予骄迎过去,抬头发现是谁之后,脚步随即顿在原地。“爸?”单竟遥看穿他的动作,贱兮兮地笑出来,“你是在等父亲吧?”盛予骄脸色变了变,深呼吸一口才重新看向他:“你……怎么来了?”“父亲让我来的啊,太冷了太冷了,快让我进去,爸。”大儿子脱下沉重的外套往后一丢,保姆就接住了收纳起来,盛予骄这才后知后觉地让开路叫他走进客厅。有人给他送上一杯热橙红茶。他们俩共处一室,盛予骄感觉到有点尴尬。直到单凛回来,神经才松弛下来。“中午吃了什么?”“大闸蟹,还有丝瓜炒蛋。”“吃了螃蟹不能吃柿子。”单凛的表情严肃起来,不过随口的一句话,他还真放在心上了。盛予骄只好老老实实回答:“我没有吃柿子。”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们没买到?”他又追问。盛予骄被他缠得没有办法:“我明天才吃,哎呀你赶紧去客厅,你大儿子在呢,别啰嗦了。”他推着男人往里走。这样一看,他们父子两个长得还真是很像。“父亲!”单竟遥听见声响便迅速起身,跟单凛打招呼。看着老爹今晚心情还不错,又说:“您可不知道,爸一直盼着您回来呢,父亲您没回来,他都不想跟我说半句话。”盛予骄瞪他一眼,心里暗骂一句“臭小子”。单凛冲他伸出手,被盛予骄拍掉。“老单!盛哥!”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好奇地转身,看到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程云霆身旁的Omega很腼腆,小声跟他们两个打招呼。“程叔叔!晶晶叔叔!”保姆把单以慈带了进来,她嘴甜得很,一路小跑到大人们面前,立刻活跃起氛围,歪歪脑袋:“今天有我的礼物吗?”“有的,在那边哦。”曲晶晶膝盖微蹲,掌心撑在大腿上,温柔地看着他。单竟遥跟程家夫夫打完招呼,就看到那个比他高出一些的Alpha,也许是这个物种的本能,他的眼神渐渐显示出敌意。对方却稍稍一鞠躬,礼貌至极:“单叔、盛叔晚上好,我是程绪。”说完,程绪目光移到单竟遥脸上,顿了顿,似乎在思考该怎么跟他打招呼。“诶!”程云霆拍了下掌,说道,“竟遥是882年生的吧,比小绪大三岁呢,你得叫哥。”程绪定了定身形,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他,勾起唇角喊了声:“遥哥。”“嗯,初次见面啊,”看得出单竟遥已经努力在长辈面前收起他平日玩世不恭的浪荡样,却还是毫不在意,挑了挑眉回应道:“弟、弟。”他虽然长着和单凛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凉薄相,但同时也遗传了盛予骄的桃花眼,微微眯起来的时候轻佻又性感,满含轻蔑。两人用力相互握了握手。盛予骄莫名嗅到一股火药味,不过还没由得他思考,单凛便拽着他的手腕与众人去了会客厅。他专心地吃葡萄,不参与进他们的谈话里,但也听明白了不少。程绪这孩子年纪轻轻就已经读完了普林斯顿的金融硕士学位,可他孝顺,非要回国发展,程家便想让他在单竟遥的公司谋个职位。这事情十分简单,一句话的事。程家又带了一堆厚礼,纵使入不得盛予骄的眼,但可见诚意,而且单以慈看上去倒是很喜欢。“公司现在全权由老大来掌管,还是要问他的想法。”单凛平淡地回复。这话却是颠覆了盛予骄的认知。他原以为单凛会是那种霸权主义的封建大家长呢,居然还挺开明,忍不住瞥了男人两眼。“是,是,竟遥年轻有为,把盛世集团打理得井井有条,这整个S市都有目共睹啊,”程云霆说着场面话:“我们小绪在他遥哥手底下,一定能学到不少。”“行啊,明天早上,弟弟过来报到吧。”单竟遥翘起二郎腿,而此刻单凛已经留意不到他,开始盯着身旁的老婆看。他低声凑近盛予骄的耳朵:“我也想吃葡萄。”当着外人的面,盛予骄很顺着他,揪了一颗葡萄粒剥了皮递到他眼前。单凛没接过来,而是就着他的手直接吞进口腔,扯了一张纸巾把葡萄皮裹住,又擦擦他的指间,将嘴里剔除的核吐进去纸团里,丢入垃圾桶。就到了晚餐时间。自从单凛吃了那颗葡萄之后,盛予骄便感觉指腹开始灼灼发烫,迅速遍及全身。等到在餐桌上,单凛闻到那股呛鼻子的青梅味,瞬间反应过来。“怎么了?”喜欢一觉醒来多了个老公()一觉醒来多了个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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